踢毽子,又叫“打鸡”。起源于汉代,盛行于南北朝和隋唐,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是中国民间体育活动之一,是一项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深受青少年儿童的喜爱,尤其是少年女子。
清代踢毽的技艺已相当高,也为中国古代妇女所喜爱。清初著名词人陈维崧曾赞美女子踢毽,说女子踢毽比踢足球还巧妙,比下棋还有趣味。
20世纪初,欧美近代体育传入中国以后,踢毽子仍为中国青少年喜爱的体育活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河北、湖南、福建、山东等省市都举行过规模较大的踢毽子比赛。1935年,旧中国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上,曾把踢毽子列为国术比赛项目。女子盘踢我交踢的冠军是浙江的程月珍,男子盘踢冠军是上海的周克扬(成绩接近5000对),交踢冠军是南京的戴金尧(成绩140对)。程月珍盘踢成绩是1494对,交踢是36次。 自1984年前国家体委发布“毽球竞赛规则”后,踢毽子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具备了规则、竞赛性和可裁判性这些“竞赛三要素”,标志着踢毽子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正规的竞技运动。但自1984年以来的26年间,毽球运动的发展相当缓慢,迄今只吸引到中国高达1亿踢毽人口的1%即100万人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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