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1480-1565)字惟中,号勉庵、介溪、分宜等,江西新余市分宜县人,他是明朝重要权臣,擅专国政达20年之久,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权臣之一。严嵩为官专擅媚上,窃权罔利,并大力排除异已,还吞没军饷,废弛边防,招权纳贿,肆行贪污,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晚年,为明世宗所疏远,抄家去职,两年而殁。
严嵩成化十六年(1480年)生,弘治十一年乡试中举, 明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年)会试考中二甲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旋丁优归里,在其家乡钤山之麓建钤山堂隐居读书8载,诗文峻洁,声名始著。明武宗正德十一年(1516年),还朝复官,执教过宫中内书堂。正德十六年任南京翰林院侍读,嘉靖四年调回北京,升任国子监祭酒。明世宗嘉靖七年(1528年),奉命祭告显陵,归而极言祥瑞,明世宗喜。迁其为吏部左侍郎,进南京礼部尚书,两年后改任吏部尚书。嘉靖十五年(1536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时值廷议重修宋史,遂留京以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衔主持其事。他善伺帝意,以醮祀青词,取得宠信,加为太子太保。二十一年(1542年),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仍掌礼部事。后解部事,专直西苑;士大夫侧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门,行贿者络绎不绝。戕害他人以成已私,并大力排除异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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