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大剧院位于北京市中心天安门广场西,人民大会堂西侧,西长安街以南,由国家大剧院主体建筑及南北两侧的水下长廊、地下停车场、人工湖、绿地组成,总占地面积11.8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其中主体建筑10.5万平方米,地下附属设施6万平方米。总投资额26.88亿人民币(大剧院最新公布的造价数字是31亿元人民币)。主体建筑由外部围护钢结构壳体和内部2091个坐席的歌剧院(含站席2398)、1859个坐席的音乐厅(含站席2017)、957[1]个坐席的戏剧院(含站席1040)、公共大厅及配套用房组成。外部围护钢结构壳体呈半椭球形,其平面投影东西方向长轴长度为212.20米,南北方向短轴长度为143.64米,建筑物高度为46.285米,基础埋深的最深部分达到-32.5米。椭球形屋面主要采用钛金属板饰面,中部为渐开式玻璃幕墙。椭球壳体外环绕人工湖,湖面面积达35500平方米,各种通道和入口都设在水面下。 国家大剧院高46.68米,比人民大会堂略低3.32米。但其实际高度要比人民大会堂高很多,因为国家大剧院60%的建筑在地下,其地下的高度有10层楼那么高。国家大剧院工程于2001年12月13日开工,于2007年9月建成。
国家大剧院由法国建筑师保罗·安德鲁主持设计,设计方为法国巴黎机场公司。国家大剧院建筑屋面呈半椭圆形,由具有柔和的色调和光泽的钛金属覆盖,前后两侧有两个类似三角形的玻璃幕墙切面,整个建筑漂浮于人造水面之上,行人需从一条80米长的水下通道进入演出大厅。大剧院造型新颖、前卫,构思独特,是传统与现代、浪漫与现实的结合。国家大剧院庞大的椭圆外形在长安街上显得像个“天外来客”,与周遭环境的冲突让它显得十分抢眼。这座“城市中的剧院、剧院中的城市”计划以一颗献给新世纪的超越想象的“湖中明珠”的奇异姿态出现。 早在20世纪50年代政府对长安街的规划就设想了国家大剧院的建设,周恩来首次提出建设国家大剧院批示,地址“在天安门以西为好”。最后因财政原因没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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