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子携14岁幼女私奔
21岁男子携14岁幼女私奔
“人的一生都应该经历两件事 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和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 ”,这句“网络金句”相信很多人都熟悉,但是,说走就走和奋不顾身真的实现起来,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哦!
近日,在邵武市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名21岁男子与未满14岁女孩谈恋爱,在未获得幼女父母的同意下,竟然带着幼女私奔。不过男子称:女孩愿意和他走的。这样的为爱走天涯实在是无知,男子犯下涉嫌拐骗儿童罪。昨天,该男子被邵武市法院以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男子诱拐女童辩称对方自愿
据悉,今年21岁的陈某是云南省镇雄县人,只有小学文化。陈某在打工期间,与未满14岁的袁某相识,双方产生好感进而交往密切。袁某的母亲发现后,以袁某年纪尚幼对双方进行劝阻。7月2日晚,陈某经事先预谋,利用袁某对自己的信任,诱使袁某私自离家与自己一同前往云南共同生活。不过男子最后难逃法网。陈某说:袁某自愿和我走的。
私奔途中被抓获
据悉,去年陈某经人介绍,千里迢迢来到邵武城郊镇一机砖厂打工。今年5月份,陈某在打工期间,与未满14岁的袁某相识,双方产生好感进而交往密切。袁某的母亲发现后,以袁某年纪尚幼对双方进行劝阻。7月2日晚,陈某经事先预谋,利用袁某对自己的信任,诱使袁某私自离家与自己一同前往云南共同生活。袁某的父母发现后立即报案。次日,陈某在鹰潭开往贵阳的列车上被公安机关抓获。
涉拐卖儿童被定罪
民警提醒: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其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其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你让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这种行为均涉嫌拐卖儿童罪。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