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十大性与性别事件评点”活动始于2008年,由国内中青年性与性别学者、社会活动家共同参与。评点活动关注每年在中国大陆发生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性与性别”事件,致力于在纷繁复杂、存在广泛争议的事件中,通过专业的评点,推进性人权,促进性别平等。该评点强调以社会性别平等等视角,进行价值立场鲜明的评点,希望以此引导社会舆论,促进公众观念和意识的改变。
1、高校女生节标语引发社会热议
事件:
3月7日,部分高校男生悬挂出的女生节横幅的内容引发热议和批评。如“春风十里,不如睡你”,“XX校女生,国家唯一指定儿媳妇儿”等,由于内容涉性被部分人士批评为“集体性骚扰”和“性别歧视”。而高校“男生节”时,女生悬挂的横幅也有相似的表达,但却未引起争论。
评点:
“女生节”横幅广受批评,我们应该理解部分女性因标语中的性意味和性别刻板印象而感到不舒服,批判“女生节”背后的消费主义和娱乐文化物化女性有其合理性。但同时,去审视高校“男生节”中女生贴出的类似标语,也有助于我们认识时代变革中青年的多样性与差异性,促进对不同文化样态的理解。女生的积极发声使得我们更容易理解这些横幅背后的涵义,即 “趣味和段子才是王道”,一些民众接纳 “污文化”也可用于亲密关系的公开表达,认为“污”一点更萌更可爱。
2、伴娘柳岩在包贝尔婚礼上“被性骚扰”视频曝光
事件:
3月30日,演员包贝尔夫妇的婚礼上,“闹伴娘”(柳岩)的视频被上传网络,引发网友对“性骚扰”的大讨论。舆论多指责包贝尔和伴郎团趣味低下,柳岩公开声明重视与新婚夫妇的友谊,不愿给新郎、伴郎团等按上公众希望的“公开性骚扰”的罪名。
评点:
某些人凭借视频断定这是一次集体性骚扰,说明社会整体对性骚扰敏感度提升的同时,也容易陷入简单粗暴的框架中。公众的“反性骚扰”呼声在通过网络传播的同时,也在建构着另外一种“性骚扰”,也就是,基于自己的设定、假想、推理来评判。这种快速定性的舆论导向,忽视了当事人的真实感受和看法——评判权从当事人转移到公众手上的过程,亦是压缩主体判断力的过程。此事件还可看出传统性别意识形态的固化,即女性是娱乐游戏活动中的“受害人”。虽然“闹新房”等婚礼习俗中存在性骚扰的情况,但也要警惕“反性骚扰”话语的扩张。
3、特殊场域公共事件引发热议
事件:
4月5日,一位女网友在网上爆料,称自己在北京和颐酒店住宿时遭不明男子强行拖拽殴打,谴责酒店管理不力及相关责任部门冷漠。一时间,该酒店有“卖淫案底”、“塞小卡片”、“黑社会”等成为引发网友对酒店安全担忧的关键词。这起“良家妇女”被当成性工作者的“误伤”事件,引发“女性需要安全的公共空间”的讨论。11月,该涉案男子以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评点:
在一些人那里,他们将性工作者和嫖客当成不安全的来源,进而希望通过扫除这些“不安全”来保护“我们”光鲜的日常生活。义正辞严的背后,缺乏对排斥社会底层和边缘人群的反思。
2016年5月8日,湖南长沙,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孙文麟和胡明亮拿着判决书在法院门口录视频,孙文麟和胡明亮是一对同性恋情侣,2015年6月两人到长沙芙蓉区婚姻登记处登记遭拒,随后二人以不作为为由将芙蓉区民政局起诉至芙蓉区法院,2016年4月法院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 澎湃新闻 资料
2016年5月8日,湖南长沙,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孙文麟和胡明亮拿着判决书在法院门口录视频,孙文麟和胡明亮是一对同性恋情侣,2015年6月两人到长沙芙蓉区婚姻登记处登记遭拒,随后二人以不作为为由将芙蓉区民政局起诉至芙蓉区法院,2016年4月法院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 澎湃新闻 资料
4、“同性婚姻第一案”败诉
事件:
4月,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宣判,《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的主体是男女双方,“同性婚姻第一案”的两位主角孙文麟和胡明亮二人均系男性,申请结婚登记不符合中国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孙文麟、胡明亮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一些法律界人士对此判决之草率表示质疑。
评点:
这一案件引来媒体争相报道,同性婚姻权得到关注。同志权益的推进,需要讲情,更需要说理。走向法庭,公开辩论,正成为年轻一代同志活动家喜欢采用的方式。而学界的参与,在专业领域内发出强音,让同志权益得以在另一个维度上推进。
同性婚姻的议题,在同志社群内部也存在一定争议。同性婚姻权的诉求掩盖掉同志其他面向的诉求,这在西方同运发展过程中已引发反思,例如同志主流化的过程中对原本存在社群内的性多元的文化和实践的切割。这也应该引起中国同志运动的警惕。
5、某记者被爆诱奸女实习生
事件:
6月27日,广州某大学生小卉(化名)遭到自己的实习老师、南方日报记者成某的“诱奸”。事后小卉接受成某2000元微信转帐。一天后,小卉在朋友劝说下向公安机关报。成某最终被批捕。此事件在公众中激发起许多争论。
评点:
未明确拒绝的性行为、未明确同意的性行为、未强烈反抗的性行为,这些模糊地带的存在,增加了对强奸认定的难度。显然,发生性行为应尊重对方意愿,但如何才算表达了意愿呢?有人提出 “是才是‘是"的标准,即明确表达同意才算同意,但也有人觉得这个要求过于严苛,且它可能妨害性意愿表达的多样性。事实上,亲密关系中客观存在的模糊地带无法消除。
同样要警惕的是:“反性侵”的高度政治化,也可能使得他人在劝说当事者报案时忽视当事人的真实需求,从而在“政治正确”的压力下做出自己尚未准备好应对其后果的选择。
6、网络名人引发的争议事件
事件:
6月,众多粉丝以“女友”身份谴责明星吴亦凡“骗炮”,引发热议。
8月,网友曝光称,有数百万粉丝的网络大V“飞雪之灵”隐瞒已有女友的事实,跟多位女网友发生亲密关系,并保留了对方的私密照片。此事引发网络热议后,“飞雪之灵”在微博公开道歉,声称已删除相关照片。
评点:
选择与谁发展私密关系,是否同时与多人保持私密关系,均是个人的权利,也是个人隐私,不需要对其他人负责。当然,如果涉嫌欺骗和威胁,就是侵犯人权。但我们需要警惕在舆论谴责中隐含的维护一对一亲密关系、诋毁其他多元关系的论调,以及考虑公权力在多大程度上干预私生活才合理。我们强调亲密关系中的互相尊重、坦诚相待,而不是进一步强调性的忠贞,对主流性道德不加甄别地进行维护。
7、傅园慧面对媒体畅言经期游泳
事件:
参加2016年里约奥运会女子4X10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的游泳运动员傅园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这几天处于自己的生理期,并没有发挥好实力。傅园慧的言论让很多民众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处在生理期的女性,可以从事游泳运动,这是卫生的,也是安全的。
评点:
傅园慧在公开的场合挑战了月经禁忌,刺激了公众意识中对性话题的“暧昧和隐晦”态度。但消除因社会对女性月经的贬低和无视而产生的生理期羞耻,并非只是一个公众人物的言语就可以完成的。
8、多位明星出轨被曝光
事件:
8月14日,王宝强发微博自曝其妻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婚外情。随后,各种酒店捉奸图片及马蓉暗中转移财产的传闻在网络上疯传。
8月30日,张纪中的妻子樊馨蔓被曝出轨导演肖齐,且两人正试图转移张纪中的财产。樊随即否认出轨,却坦承正在跟张闹离婚,同时还曝料张在美国有小情人并有私生子。
此后,徐峥、刘恺威、林丹等被曝出轨。
评点:
在如今这样一个泛娱乐化的新媒体时代,明星的私人生活被过度娱乐和消费,个人隐私权被道德绑架下的网络暴力不断侵犯,集体窥视与网络狂欢成为常态。媒体都恨不得把摄像头放到人裤裆里去了。公众对他人私生活进行道德审判,而导致有的当事人因此公开道歉,道德卫士们的声讨、谩骂、人身攻击后面,是对私人权益的践踏。王宝强事件中,马蓉比宋喆受到更恶意的网络暴力,体现出针对男女性权利的差别对待。此外,人们对马蓉的恶意,主要是因为将王宝强定位于“屌丝逆袭”“穷人”被骗,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阶级因素。
9、车震被警察曝光,女主角自杀
事件:
8月30日,一位韩姓妇女在河北省馆陶县公安局喝下剧毒农药自杀。她曾在2015年7月,与一名男性“车震”,被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馆陶县公安局几名警察看到,警察擅自使用手机对车内进行录像,视频长达1分27秒。此后该视频外泄,并在网上迅速传播,最终致使韩姓女子受辱自杀。
评点:
私家车中的“车震”属于私人领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禁止。在对“性”充满禁忌和管控的社会,几乎任何人的“涉性”隐私一旦被公之于众,往往都会面临巨大的压力和非难,而相比之下,女性遭受的压力和非难会更大。也正是这种针对“性”的社会控制结构,成为此类行为赖以滋生的沃土。
10、“防性侵”教育泛溢,性教育前景更加暗谈
事件:
今年“防性侵”教育受到社会广泛推崇,韩红等政协、人大代表持续提议案,呼吁反性侵教育立法;各类机构纷纷推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防性侵教育项目在全国遍地开花,媒体一片叫好。“防性侵”被等同于“性教育”,而真正全面的性教育开始逐步淡出公众视野。
评点:
目前主流的“防性侵”教育普遍存在如下问题:不讲全面的性,更不谈性的正面价值,培养青少年的性污名感与性罪恶感;不讲性的责任、自主、安全、愉悦,只培养青少年说“不”的能力,却不培养说“是”的能力;只讲授拒绝性侵犯的意识和方法,不告诉青少年“生命最重要”,这可能诱导一些青少年以死抗争;不讲性侵犯是对身体自主权的侵犯,过分强调“性”,加重受性侵者的羞耻感。防性侵的能力,不是靠几节防性侵的课可以培养出来的,一定要靠增能、赋权的全面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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