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个省份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10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水平。上海、北京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6万元大关,上海以64183元位居全国首位。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具体构成是:居民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收入群体 关于收入的群体,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中指出: 低收入群体是指调查对象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群体; 中等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2000-5000元; 较高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5000-10000元; 高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 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也就是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其他分组依此类。国家统计局还进一步指出: 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440元(月均537元) 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4361元(月均1197元) 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3189元(月均1932元) 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6471元(月均3039元) 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0640元(月均5887元)。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2352元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月均235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4336元(月均20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6%。 不少生活在大中城市的居民,认为月收入超5000元即列入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是在开玩笑。 但2018年,13.9亿中国人的年均可支配收入和月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中国还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还有许多贫困人口。 即使是这份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的数据,在大陆地区31个省级行政区中,也只有三成的省市达标或超过,其余七成省份,人均数据还要在此之下。 2018年绝大多数省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都超过了年度GDP增幅。这背后的最主要原因,还是相比GDP总量的庞大基量(多数省份都以万亿为单位),各省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都还十分之低(超七成省份不足3万)。 10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水平 2018年,全国31个省份中,10个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他们是: 1、上海 2、北京 3、浙江 4、天津 5、江苏 6、广东 7、福建 8、辽宁 9、山东 10、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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