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律钢琴曲集》(48首前奏曲与赋格)是巴赫键盘音乐中最伟大的作品,这套作品是巴赫音乐创作的峰巅,彪罗(Hans Guido Von Büllow)把它比喻为音乐上的《旧约圣经》。平均律是欧洲音乐的基本律制。
巴赫以《平均律钢琴曲集》首次为平均律的创作竖立典范,影响极为深远。这套曲集是钢琴文献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被世人称为钢琴音乐的《旧约》。
这套曲集是巴赫为键盘乐器所作的两套曲集,第一集于1722年左右完成于克滕,有明确的教学目的。第二集于1740年在莱比锡汇集编纂。每一集各有24首前奏曲与赋格,用遍了24个大小调。每首前奏曲与赋格置于同一调性,但主题没有联系。前奏曲形式自由,赋格则显示了巴赫高超卓绝的对位创作技艺。曲集证实了十二平均律的优越性,进一步确立了西方大小调式,是巴赫键盘作品中的最高杰作。
平均律的标题乃巴赫所起。平均律是一种律制,它对自然律进行修正,将八度音程分为十二半音的调律法,以便于转调。这种调律法虽在18世纪已被提倡,但一直未予以重视、首先采用这种方法运用于全部二十四调的音乐家,就是巴赫。在巴赫之前,菲舍尔(Johaun Kaspar Fisher,1665-1746)曾作过二十调的《前奏曲与赋格》(作于1702年)。
一部日期标注为1722年的完整手稿校正版本使得J.S.巴赫的《十二平均律创作曲集》第一卷流传至今。该曲集副书名可译为:“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或,每个大小调上的前奏曲和赋格,为渴望学习音乐的青年而作,也提供那些已经掌握这门技术的人消遣之用,科腾亲王乐队指挥J.S.巴赫,1722。”
巴赫创作这部作品时,正值人们探求至今任运用与于键盘乐器的十二平均律调律体系。该体系能是演奏者在任何调上演奏,而依据以往体系调律的乐器只能使用有限的调。由此可以理解为何巴赫对探索大小调的全部范围如此感兴趣。巴赫对他的《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第一卷原抄本的竭力关注极大地提升了该版本的文献价值。巴赫把他的手稿多次交给他的学生抄写,这样他们都能获得该作的私人手抄的版本,然而,它那较强的溯及既往的特性(当时赋格已被认为是一种过时的体裁)仍与当时的音乐趣味背道而驰。由此也可以理解。虽然当时这部作品已经通过数不清的手抄本得以流传,但是为何直到巴赫去世五十年有余才付之于印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