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夺鱼》又名《闹江州》,言前辙。取材于《水浒传》第三十八回《及时雨会神行太保,黑旋风斗浪里白条》。
写宋江发配江州,与戴宗同往酒楼饮酒,结识黑旋风李逵。为增菜肴,李逵到江边买鱼,因身上无钱,被渔人张顺骂作讹鱼无赖,李逵怒而夺鱼,与张顺拳脚相搏。在旱地张顺不是对手,便引李逵上船打斗,乘势将船踩翻。李不识水性,在水中不敌张顺,险些丧命。幸宋江赶到解劝,李、张二人结为朋友。京韵大鼓亦有此唱段。
山东快书的《李逵夺鱼》最早为清末由山东大鼓鼓词移植而来。1956年,山东省戏曲工作组在高元钧、周侗宾等人口述稿的基础上,结合山东大鼓唱词,重新整理了这个段子。当时的整理者认为,《李逵夺鱼》原词对李逵这一农民英雄形象有所歪曲,把李逵写成了一个酗酒讹人的无赖。且前半部宋江起解见戴宗一节所占篇幅太长,主人公李逵出场太晚,唱起来不紧张。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整理本删去了宋、戴相认一段,直接从李逵写起,同时吸收了周侗宾唱词中的李逵赠金情节,不但正面地突出了人物,而且也为买鱼没钱暗伏一笔。整理本故事紧凑,情节细腻,在山东快书唱段中属上承之作。
该版整理完成后,由杨立德多次试演定稿,并随后出版了单行本。1959年9月,收入向国庆十周年献礼的《山东传统曲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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