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消息,据媒体报道,富士康又再次发生员工坠楼事件,一名一线女工从7楼跳下,正在医院重症室抢救,生死未知。从2007年至今,富士康已有9名员工不明原因死亡。
4月7日评论,被誉为“血汗工厂”的富士康再曝“坠楼门”事件,又一名一线女工自宿舍坠下,目前在医院抢救生死不明。
相关媒体报道指出,这已是从2007年至今富士康发生的第9起员工死亡事件。
9条鲜活的生命,以死来祭奠与公司的“心理契约”。原因何在?
除了个人因素外,许多人将员工自杀事件更多地归咎于富士康管理存在极大的问题,某门户网站的有关调查也显示,88.7%的网友持这一观点。
事实上,每一个员工加盟公司,除了能获得一份稳定的工资收入以保障生活外,更多地希望能与公司之间达成一种“心理契约”,能与公司共同成长。
这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国内一家最大的PC厂商不得不裁员时,有一位被裁员工写了一篇《公司不是家》的感言,当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
企业作为一个商业机构,逐利是本性,也是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但同时企业也需要扮演好一个企业公民的职责,这一点应该不过份吧?
对于富士康频繁被曝员工死亡事件,我们除了对死者表达同情、声援死者家属之外,我们又能做些什么?最最关键的,还得由富士康公司内部来解决。
看来,富士康不改善管理制度,不知道又会有多少“心理契约”在等待或煎熬中被撕毁?这是我们最不愿见到的。
2010年富士康“八连跳”
1月23日,凌晨4时许,富士康19岁员工马向前死亡。警方调查,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
3月17日,富士康龙华园区,新进女员工从3楼宿舍跳下受伤。
3月29日,龙华厂区,一男性员工从宿舍楼上坠下,当场死亡,23岁。
4月6日,观澜C8栋宿舍饶姓女工坠楼,仍在医院治疗,18岁。
4月7日,观澜厂区外宿舍,宁姓女员工坠楼身亡,18岁。
4月7日,观澜樟阁村,富士康男员工身亡,22岁。
5月6日,龙华厂区男工卢新从阳台纵身跳下身亡,24岁。
5月11日,龙华厂区外某出租屋,一名24岁女员工跳楼身亡。
2010年前富士康非正常死亡事件
2009年8月20日 富士康23岁员工郑鑫崧在游泳池溺水身亡。
2009年7月15日 富士康25岁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
2008年3月16日 烟台工业园,28岁员工李某猝死在出租屋内。
2007年9月1日 富士康员工21岁刘兵辞工两小时后突然死亡。
2007年6月18日 富士康一名侯姓女工在厕所上吊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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