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1月8日是中国记者节。中国记者节由朱镕基总理提出, 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同意将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定为中国记者节。
概述
每年的11月8日是中国记者节。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新中国确立"记者节"的意义,表明党和国家对新闻界和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关怀和重视,既在确认新闻从业者的社会地位,更在鼓舞和激励新闻工作者继承优良传统,为正义事业呼吁,做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历史
记者节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有。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因当时没有确定记者节的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我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
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
中国记协于2000年1月25日正式向国务院提出《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专家经过科学论证,报经总理、各位副总理圈阅并征得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意见后,国务院于2000年8月1日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同意11月8日确定为中国"记者节"。从此,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有了自己的节日。 194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办法》对年节和纪念日放假规定这样表述:“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五卅纪念、七七抗战纪念、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九一八纪念、护士节、教师节、记者节等,均不必放假。”但因为当时没有确定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中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
正式确认
1999年9月18日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再一次明确列入了记者节。
成立日
11月8日是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国青年记者协会,这是中国记协的前身。七十多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记协为团结广大新闻工作者,推动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开展国际新闻界友好往来等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将"记者节"定为中国记协成立日的另一个理由是: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是由中央级新闻单位、全国各省、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专业记协及其它新闻机构、新闻从业人员联合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代表着全国70万新闻工作者,以其成立日作为"记者节"的日期,有着广泛的代表性。
节日由来
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同意将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定为记者节。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
新中国成立前就有记者节。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
194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办法》对年节和纪念日放假规定这样表述:“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五卅纪念、七七抗战纪念、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九一八纪念、护士节、教师节、记者节等,均不必放假。”但因为当时没有确定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中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 1999年9月18日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再一次明确列入了记者节。2000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的请示,同意将11月8日定为记者节。
11月8日也是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国青年记者协会,这是中国记协的前身。七十多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记协为团结广大新闻工作者,推动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开展国际新闻界友好往来等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确定中国记协的成立日为记者节的日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各国节日
记者节,有些国家又称新闻节、出版节。
前苏联的出版节是5月5日。1922年3月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作出决议,以《真理报》创刊日(5月5日)为全俄出版节。该报于俄历1912年4月12日创刊,俄历与公历相差13天,换算为公历,便是5月5日。苏维埃俄国从1913年起改用公历纪元。
韩国的新闻节是4月7日。1896年4月7日,朝鲜医生徐弼博士在汉城创办朝鲜第一家民营报纸《独立新闻》,初为周三刊,两年后改为日报。为纪念朝鲜第一家民营报纸的诞生,韩国建国后将4月7日这一天定为韩国的新闻节。
1990年前的匈牙利,其记者节是12月7日。这是为了纪念1918年的这一天诞生了匈牙利共产党的第一家报纸《红色权利报》。
旧中国的记者节是9月1日,1934年杭州市记者公会通电全国,要求定9月1日为记者节,以纪念国民政府1933年9月1日颁布《保护新闻工作人员及维护舆论机关》的命令一事。由于得到了全国新闻界的赞同,国民政府承认9月1日为中国记者节。陕甘宁边区建立后,延安的新闻工作者每年都在这一天举行纪念活动。1943年9月1日,重庆《新华日报》为纪念记者节发表社论《记者节谈记者作风》;为纪念记者节,陆定一同志这一天在延安《解放日报》发表文章《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记者节是11月8日。11月8日是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了中国青年记者协会,这就是中国记协的前身。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是放假办法》中,列入了“记者节”,但未确定日期。中国记协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建议以中国记协成立日作为“记者节”的日期,中宣部、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
节日献礼
拿什么献给记者节?
记者节,这是一个值得庆祝和高兴的日子。但让人很有些不安的是, 这年头也不知怎么了,似乎不是笔头对准了拳头,就是拳头对准了笔头。
据中国记协统计,1998年他们设立新闻工作者维权委员会以来,受理的关于记者受害的投诉就有400多起,其中包括很多非法拘禁和殴打记者等恶性案件。可以说,记者权益受侵害事件的发生呈逐年上升趋势,用《工人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的话说就是:“没完没了,愈演愈烈。” 所有这些殴打记者、践踏记者采访正当权益的事件,又有多少滋事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相信,真正的记者是永远不会寂寞,也永远不畏艰险的。那么谁来保障记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呢?难道仅仅靠记者“不怕死”的精神来抗击这种侵害吗? 虽然说造成目前这种局面,一些法律意识淡薄而特权思想严重的人专横跋扈是直接原因,但从根本上讲,却是法律的缺席。新闻采访权不是行政权力,也不是司法权力,它是公众知情权,社会参与权、社会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公众知情权是建立在新闻采访权基础上的,新闻采访权受到暴力干涉,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伤害,因此对新闻采访权需要从法律上加以特别的明确保护。但现有法律对新闻执业的保护非常弱,因为适用宪法原则保护新闻采访权,在法律实践中还有一定障碍。记者行使新闻采访权时,由于没有明确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采访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对方的好恶。尤其行使舆论监督的记者,必然激起那些既得利益者的痛恨,轻则设置重重关卡阻碍采访,重则拳脚相加。
早在1999年“两会”期间,就有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舆论监督”的提案,并呼吁尽快制订《新闻法》,通过立法来加强和规范我国的舆论监督,但因种种原因目前尚未出台。但是,没有《新闻法》,也并不是说记者的什么权利都无法保护,那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安全以及正常工作的权利,显然并不缺乏条文可依。为此,有法学家和记者建议,在新闻法出台之前,可否先考虑制定行政法规,或制定一部新闻执业行为规范。法学专家认为,这个条例应该明确新闻采访权的内容并规范行使方式;新闻采访当中记者的权利义务,被采访人的权利义务,这其中应明确普通公民与国家机关对接受采访的不同义务,对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政府机关有接受采访向公众披露信息的义务;记者在哪些方面应享有一定豁免权;同时应对采访程序作出规定,采访时需出示何证件;明确侵犯新闻采访权及记者不正确行使新闻采访权应承担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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