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妇基会”)成立于1988年12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十几年来,中国妇基会为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向国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募集资金和物资,在妇女教育、培训、扶贫和救灾等多项公益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组织特殊的社会职能,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妇基会”)成立于1988年12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十几年来,中国妇基会为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向国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募集资金和物资,在妇女教育、培训、扶贫和救灾等多项公益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组织特殊的社会职能,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从1992年初开始,到1997年底共用了将近六年时间,较好地完成了为兴建中华女子学院的专项集资任务,共募集资金1.5亿多元人民币,建成了现代化的、新型的培养女性人才的基地--中华女子学院。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循环借款入户扶贫活动。从1996年开始,按照政府的扶贫攻坚计划,配合全国妇联“巾帼扶贫行动”,与云南、宁夏、内蒙古等省、区、市妇联合作,在边远和贫困地区的贫困妇女中开展小额循环借款入户扶贫。由香港各界庆祝回归委员会捐赠建立的“香港回归扶贫基金”于1998年7月启动,开始以循环借款方式实施扶贫项目。到目前为止,已在全国13个省、54个县共循环投入扶贫基金3018万元,扶助4万多贫困户,使20万人受益或摆脱贫困。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还设立了“玫琳凯妇女创业基金”、“下岗女工再就业基金”、“妇女理论研究基金”、“女大学生助学、奖学基金”、“妇女儿童保健基金”等专项基金,现均在实施中。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从1997年开始与有关部门合作,创办了“北京耕耘苑培训交流服务中”,为城市下岗女工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举办了多次人才交流洽谈会,还创办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女工小店,积极为下岗女工再就业办实事、办好事。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给青海、四川、宁夏、江西等灾区捐款捐物,为革命老区妇女进行妇科病防疫和治疗捐款,为贫困地区捐款打井解决饮用水困难;还同电视台共同举办文艺专场演出,与电影制片厂合拍电视专题片,与中国妇女研究所合作举办研讨会等,广泛地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和资助活动。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一致推举陈慕华同志继续任会长,推举钱正英、顾秀莲等同志为副会长。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有一支精干的工作人员队伍和以妇联组织为依托强大的基层网络,基层办事机构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这一届理事会和全体工作人员决心把已启动运作的各项工作做好,发挥基金会优势,拓展募资渠道,全力支持妇女发展和妇女事业的发展。
2000年,在慕华会长提出“创立具有妇女特色的社会公益品牌,以品牌项目作载体,提高中国妇基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为妇女发展服务”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成功创立了“大地之爱”社会公益品牌。
同时,围绕“大地之爱”行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圆满完成首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评选、《母亲之歌》的征集等活动;确立了以帮助西部干旱地区贫困家庭修建“大地之爱·母亲水窖”为切入点的“情系西部·共享母爱”世纪爱心行动方案,2000年12月2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情系西部·共享母爱"世纪爱心行动大型义演晚会,共募集善款1.16亿元人民币,设立为"大地之爱·母亲水窖”专项基金,“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正在实施中。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靠社会力量来办的社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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