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繁森(1944年-1994年),孔子第74代孙,山东省聊城市堂邑五里墩村人。1961年8月参加工作,196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1月29日,在带领工作组赴新疆塔城地区考察时,不幸发生车祸,以身殉职,时年50岁。
孔繁森生前系西藏阿里地区地委书记。孔繁森自觉以党和人民的需要为己任,两次进藏工作,在雪域高原奋斗十个春秋。在他带领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阿里经济有了较快发展,1994年全地区国民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37.5%。他受到藏族群众的普遍称赞,被誉为“新时期领导干部的楷模”。
1994年11月,他在考察工作途中因车祸殉职,终年50岁。人们在料理孔繁森的后事时,看到两件遗物:一是他仅有的8元6角钱;一是他去世前4天写的关于发展阿里经济的12条建议。他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
孔繁森去世后,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将他誉为“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优秀领导干部中的杰出代表”,并开展了一场中国全国范围的“向孔繁森同志学习”的活动。
1994年9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1995年4月中国国务院追认他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因孔繁森身前下乡工作经常有新闻记者陪同,留下了许多新闻报道和照片,后根据他的生平拍摄了一部名为《孔繁森》的电影。
2009年9月,孔繁森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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