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俊 ,(1945~1966) 著名烈士。吉林长春人。1960年入长春市第十八中学读书。1962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驻黑龙江佳木斯市某部重炮连任战士。入伍后,他处处以雷锋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为连队、为人民群众做好事,甘当无名英雄。他工作积极,先后受到营、团6次奖励。
1966年3月15日早晨,他和战友们驾着3辆马拉炮车外出训练,在佳木斯公共汽车站附近,他驾的炮车辕马被汽车喇叭声所惊,突然向人群冲去, 这时有6个儿童吓呆了,孩子们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把缰绳在胳膊上缠了几道,猛力一拉,使惊马前蹄腾空而起,紧接着他不顾自己生命危险,手撑辕杆,从辕杆下面用双脚猛跺马的后腿,马突然倒下,车翻了, 6名儿童安然脱险。他却被压在翻倒的车马底下,身负重伤。目睹这场舍己救人英雄行为的群众,一拥而上,急忙将他救起,把他抬送到附近的职工医院抢救。这时,许多候车的乘客、上班的工人、上学的学生,都被他的英雄行为所感动,关心地紧跟在后面。几百名群众和战士,纷纷要求为他献血。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 他光荣牺牲。所在部队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记一等功1次。1966年7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向他学习的通知。同年7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人民的好儿子》的社论,把学习活动推向全国。为了永久纪念,吉林省将其家乡改名为"长春市二道河子区英俊乡"。英雄的牺牲地佳木斯市 为纪念“人民的好儿子”刘英俊烈士牺牲30周年,1996年3月前,共青团佳木斯市委倡议,在烈士牺牲地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刘英俊重塑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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