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梅,豫剧旦角。十八兰之一,出生于1925年,逝世于2005年4月15日,享年80岁。12岁进入河南省著名艺人周海水创办的科班“太乙班”学艺六年,主攻青衣,兼攻小生、须生、花旦。学艺期满后与其他十七人组成太乙班十八兰剧团并任主演,在中原大地颇有影响,与崔兰田、申凤梅等著名戏曲表演艺术家齐名。
郑州解放后,她率先加入“郑州人民剧社”,并任第一任团长。建国后,任第一届郑州市人大代表。抗美援朝时常香玉捐飞机、罗兰梅捐大炮,在全国影响很大。1952年第一个带豫剧团进京演出,历时两个多月,返回时沿途演出达四个月之久,场场爆满,为扩大豫剧的影响作出了积极贡献。1954年受河北省邯郸市之聘请,组建峰峰豫剧团,并在晋、冀、鲁、豫等地演出。1979年任魏县豫剧团团长,当选为县政协委员。1983年退休后任魏县戏校名誉校长,为培养文艺新生力量贡献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