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接二连三现象
近几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相继查办了一大批贪污、贿赂大案要案,但由于有的发案单位没有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堵漏建制,亡羊补牢,有的主管部门对继任者任用失察,管理失控,致使同一单位甚至同一岗位的人员接连被查处的现象增多。
NO.2 捞了就跑现象
近年来,部分贪污贿赂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利用流动人口管理、身份证管理、旅馆业管理中的疏漏,采取了“捞了就跑”的策略,在作案后迅速携款潜逃,或选择一地隐姓埋名,长期隐居,或居无定所,到处流窜,使其中的大多数人逃避了法律制裁。
NO.3 “二进宫”现象
有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在受到纪检、检察机关查处后,仍财迷心窍,屡教不改,一旦权力到手、时机成熟,便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出现“二进宫”现象。
NO.4 “臭豆腐”现象
腐败现象在很多人那里像臭豆腐一样,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有的表面上对腐败现象、腐败分子深恶痛绝,但内心里却由衷地佩服、羡慕,甚至竞相仿效;有的对别人搞腐败非常反感,但轮到自身也未能“免俗”,一朝权到手,便把钱来捞;有的口口声声要求反腐败,但却口惠而实不至,对纪检、检察机关办案不仅不支持、不配合,反而替腐败分子出谋划策、说情开脱,或作伪证,或拒不作证,甚至设置障碍,阻挠办案。这种现象已成为制约反腐败斗争深人的重要原因。NO.5 笑廉不笑贪现象
在部分人当中,价值观念扭曲,是非标准错位,使一些廉洁自律的干部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爱戴,反而受到奚落、责难、孤立和排挤。如严格照章办事被说成思想僵化、保守;不搞以权谋私被嘲笑为没本事、没能耐;而一些能捞敢捞的人反而被推崇为有开拓精神的能人,形成了笑廉不笑贪的怪现象
NO.6 边作案边被提拔现象
一方面由于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狡猾,造成了一种内贪外廉的假象,另一方面由于对干部的考查考核不实不细导致边作案边被提拔的现象增多
NO.7 猫鼠勾结现象
一些负有相互监督制约职责的人员,如会计与出纳、上司与部下,在金钱的诱惑下,不仅不履行相互监督职责,反而沆瀣一气,相互利用,共同作案,形成猫鼠勾结的反常现象。
NO.8 “一窝黑”现象
近年来,一些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抱着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心理,不惜重金铺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攻关,一个人一个人买通,将一个个关口的当权者拉下水;还有单位领导为笼络人心,堵住人口,采取有福同享、有利共沾的手法,大肆侵吞、私分公款,导致一抓一窝、一揪一串的现象日益严重。
NO.9 抗拒从宽现象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们多年来坚持的刑事政策。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职务犯罪特别是贿赂犯罪“一对一”的特殊性,一些腐败分子便抱着“死活不开口,神仙难下手”的心理,任凭办案人员怎样政策攻心,就是拒不交代,导致不少查有实据但缺少供述的案件被迫流产,也使相当数量的货真价实的腐败分子被从轻发落,或逃避了法纪的制裁,客观上形成了“抗拒从宽,坦白从严”的反常现象。
NO.10 “贪钱为公”的现象
在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一般都把被告人所谓“为公花用”的数额从贪污贿赂犯罪总额中扣除,不认定为犯罪。一些贪污贿赂犯罪分子也深谙此道,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能赖就赖,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的,就一口咬定贪污贿赂得来的钱为公请客送礼花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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